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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文肉肉

仇诗桃 600万字 连载

《种田文肉肉》

  有三年之练冠,则以大功之麻易之;唯杖屦不易。有父母之丧,尚功衰,而附兄弟之殇则练冠。附于殇,称阳童某甫,不名,神也。凡异居,始闻兄弟之丧,唯以哭对,可也。其始麻,散带绖。未服麻而奔丧,及主人之未成绖也:疏者,与主人皆成之;亲者,终其麻带绖之日数。主妾之丧,则自绖至于练祥,皆使其子主之。其殡祭,不于正室。君不抚仆妾。女君死,则妾为女君之党服。摄女君,则不为先女君之党服。

  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侈袂。

  期居庐,终丧不御于内者,父在为母为妻;齐衰期者,大功布衰九月者,皆三月不御于内。妇人不居庐,不寝苫。丧父母,既练而归;期九月者,既葬而归。公之丧,大夫俟练,士卒哭而归。大夫、士父母之葬,既练而归。朔月忌日,则归哭于宗室。诸父兄弟之丧,既卒哭而归。父不次于子,兄不次于弟。




最新章节:九万九千年参王

更新时间: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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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红了眼
引敌深入
主动暴露
章74琐事
始皇法,杀众敌
还钟
药王峰之变
无涯海中一具尸
口中蛇
全部章节目录
第1章 有些话不得不说
第2章 取打神鞭
第3章 欣风谷的邀请
第4章 鸱尾下落
第5章 章51孤影
第6章 连城!
第7章 天一重伤
第8章 杀戮
第9章 看这水,看那山
第10章 九州无孬种
第11章 借规则悟道则
第12章 宝贵的炼丹大师
第13章 浅尝圣王之威
第14章 丁承阳
第15章 怪异僧人
第16章 死人不会说话
第17章 战,神殿殿老(三)
第18章 重若泰山
第19章 丹成,淬雷
第20章 还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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